集合
一些确定的、互不相同的对象放在一起看成的整体;对象叫元素。
教材原文
一般地,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(element),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做集合(set)(简称为集).
给定的集合,它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。也就是说,给定一个集合,那么一个元素在或不在这个集合中就确定了。例如,“1~10之间的所有偶数”构成一个集合,2,4,6,8,10是这个集合的元素,1,3,5,7,9,…不是它的元素;“较小的数”不能构成集合,因为组成它的元素是不确定的。
一个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.也就是说,集合中的元素是不重复出现的.
只要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是一样的,我们就称这两个集合是相等的。
我们通常用大写拉丁字母 A, B, C, …表示集合,用小写拉丁字母 a, b, c, …表示集合中的元素.
要点
- 集合的三大特性:确定性(是否属于该集合有明确标准)、互异性(元素两两不同)、无序性。
- 两种表示法:列举法(把元素一一列出,如 )与描述法(给出公共属性,如 )。
-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只有「属于 」或「不属于 」两种。
以下内容以本条为前置
学会本条之后能往哪走——由前置边反向派生,无手写清单(ADR-0002)。
出现在以下题目中
共 1 道题考到本条——由攻略的正向声明反向派生,无手写清单(ADR-0002/001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