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念

充分条件

若 p⇒qp \Rightarrow q(「若 pp 则 qq」是真命题),就说 pp 是 qq 的充分条件——有 pp 就够了。

教材原文

一般地,“若 pp,则 qq”为真命题,是指由 pp 通过推理可以得出 qq。这时,我们就说,由 pp 可以推出 qq,记作

p⇒q,p \Rightarrow q,

并且说,p 是 q 的充分条件(sufficient condition),q 是 p 的必要条件 1◯^{\text{\textcircled{1}}} (necessary condition).

如果“若 pp,则 qq”为假命题,那么由条件 pp 不能推出结论 qq,记作 p⇏qp \nRightarrow q。此时,我们就说 pp 不是 qq 的充分条件,qq 不是 pp 的必要条件。

要点

  • 一句话记住:充分 = 有它就够。有了 pp,qq 一定成立。
  • 「pp 是 qq 的充分条件」与「p⇒qp\Rightarrow q」「若 pp 则 qq 是真命题」说的是同一件事,三种说法可以随时互换。
  • 充分条件不唯一:同一个 qq 可以有很多个不同的 pp 都推得出它(教材举的例子是平行四边形的每一条判定定理都给出一个充分条件)。
  • 要说明 pp 不是 qq 的充分条件,只需举一个反例:找到一个满足 pp 却不满足 qq 的具体对象。
  • 判定定理给充分条件,性质定理给必要条件——这是记住两者分工最省事的一句口诀。

集合的说法

把 pp、qq 各自的成立对象收成集合 A={x∣p(x)}A=\{x\mid p(x)\}、B={x∣q(x)}B=\{x\mid q(x)\},则

p⇒q  ⟺  A⊆Bp\Rightarrow q\iff A\subseteq B

即「pp 是 qq 的充分条件」等价于「AA 是 BB 的子集」。小范围推大范围——这句话把逻辑判断变成了看集合谁装得下谁,是判断充分必要关系最不容易搞反的办法。

以下内容以本条为前置

共 16 道题考到本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