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件的解集没解全就断充要
「 成立时 也成立」只证到充分;要判必要,得把 的解集**解全**——少解出一支,充分不必要就被写成了充要。
题面形如「『』是『某性质成立』的( )条件」时,两个方向的工作量极不对称:
- 充分性只要把 代进去验一次,几乎不会错;
- 必要性要求「性质成立 」,也就是性质的解集里除了 再没有别的——这句话必须靠把解集整个解出来才敢说。
于是最常见的失分不是判反方向,而是:解那条件时少解出一支,看到解集就是 ,顺理成章地选了「充要」。
它为什么骗得过自查
因为前半段全对。 确实代得进去、确实满足性质,回代验算也一路通过;错的地方在没算的那一部分,自查时根本无从查起——你验的是自己写下的那一支,而漏掉的那一支压根没出现在草稿上。
「代进去成立」对必要性零信息:无论必要性成立与否, 都代得进去。拿它当必要性的证据,是在用一个恒真的现象证一件可真可假的事。
三处最容易少一支
- 二次方程只取到一个根。 有 与 两支,题面给的往往正是好看的那一支;
- 绝对值、平方、偶次方根:、 各有两支, 只在 时成立;
- 周期性条件:、 这类解集是一整族,题面给的只是其中一个代表元。
稳妥的次序
先解集,后判断:不要一上来就代 ,而是先把「性质成立」这个条件独立地解成一个集合 ,再拿 与 比:
- 且 → 充要;
- 而 → 充分不必要( 里任取一个 的元素,就是现成的反例);
- → 充分性已经不成立,再看 是否被 包含来定必要性。
按这个次序走,「漏一支」会在解集那一步暴露,而不是等到填完答案。
学它之前先会
共 3 条前置、最深 2 层。
出现在以下题目中
共 3 道题考到本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