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材原文
(2)必要性 (q⇒p) :若直线l与 ⊙O 相切,不妨设切点为P,则 OP⊥l 。因此,d=OP=r。
结论
设直线 l 与 ⊙C 相切于点 P,则
CP⊥l,∣CP∣=r.
反过来,若 P 在圆上且 CP⊥l、P∈l,则 l 与圆相切于 P——「切于某点」比「相切」强:它同时钉住了公共点的位置。
怎么用
题目一旦给出切点的坐标,这条性质就把圆心的位置压到一条线上:圆心在过切点且垂直于切线的那条直线(即切线在该点的法线)上。写成参数形式最省事——直线 ax+by+c=0 的法向量是 (a,b),故
C=P+t(a,b)(t∈R),r=∣t∣a2+b2.
再拿圆心的任何一个已知条件(在某条坐标轴上、在某直线上、某坐标已知)去定 t,r 就跟着落地。
边界
- 只说「相切」而没给切点时用不上这一条的强形式,那时的标准工具是「圆心到直线的距离等于半径」d=r(正是上面那段教材原文所证的充要条件)。
- 圆心与切点连线垂直于切线,说的是这一条半径,不是任意半径。
- 切线的斜率不存在(竖直线)时,法线是水平线,用法向量 (a,b) 的写法照样成立——这是不设斜率的好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