验了前几项就当成对所有n成立
代进 看着都对,就写「所以对一切 成立」。代数值只能**否证**(找到一个反例就推翻),永远不能**证明**一句关于全体正整数的话。
错在哪
一句形如「对一切 , 成立」的话,要证的是无穷多件事。 代进几个数验算,验多少个都只覆盖了其中有限件,剩下的无穷多件一件也没碰到。
这条纪律是不对称的:
- 找到一个 使 假 命题被推翻。举反例是完整的证明。
- 找到 个 使 真 什么也没证到。验算不是证明。
数列题里这个坑最深的地方是指数与多项式赛跑: 与 、 与 、 与 这些对子,在小下标处大小关系可以来回换手,验到 、 时看到的方向, 未必就是最终的方向。
一个一眼可见的例子
与 :
| 1 | 2 | 3 | 4 | 5 | 6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2 | 6 | 12 | 20 | 30 | 42 | |
| 2 | 4 | 8 | 16 | 32 | 64 | |
| 谁大 | 相等 | 左 | 左 | 左 | 右 | 右 |
两者相遇了两次: 处相等,然后左边领先三步,到 又被反超。 只验 会得出「 恒成立」——错。 只验到 就写「从此 更大」——结论对,但这一步没有被证明, 和上一句的错法是同一种错,只是这次运气好。
怎么避免
把「 大了以后恒如此」单独立起来,三条常用工具:
- 比值(或差)判单调:令 为待比较的商,算 或 , 证它从某个下标起定号;单调加上一处数值验算就够了。
- 数学归纳法:起点验一个数,递推步把「下一个」推出来。
- 连续化:把 放成实变量,取对数拉平幂次,用导数定符号; 顺带得到「只变号一次」这类离散手段不易直接给出的结论。
自检
写完「对一切 成立」之后,回头找这句话的依据。 依据里若只有一张代数值的表,就是漏了证明。
出现在以下题目中
共 2 道题考到本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