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形条件相减消常数
题面给的两个条件长得一模一样、只有下标(或某个参数)不同时,别急着各自展开——**先相减**。同形的那一部分(尤其是那个碍事的常数项)整段对消,剩下的关系比原来低一个层次。
解题套路
看到两个条件形如
——同一个式子、同一个常数,只有下标不同,第一反应是相减:
常数 在这一步彻底消失,两边的「公共骨架」也跟着塌掉,剩下的往往只是几个相邻量之间的 一条低次关系。三步:
- 确认真的同形。系数、常数、结构必须逐项一样,只有下标(或某个参数)在变。 差一个符号或差一个系数,相减就不干净,这条路不成立。
- 相减,并把两边各自化简成「差」的自然形态。左边若是前缀和, 就是一段 连续项之和;左边若是积分、是计数、是面积,同样有各自的「差」的读法。
- 约掉公因子。剩下的式子通常整体带着某一项(如 )作公因子,除掉它就只剩比值 (数列里就是公比 、公差 )的方程。除之前先说清那个因子为什么不为零。
为什么比「各自展开」强
各自展开要引进全部基本量(数列里是 与 两个),最后还得想办法把不问的那个消掉; 相减是一步就把它消掉——因为公共骨架里正含着它。
顺带还躲掉两件麻烦:
- 不必用闭式求和公式,也就不必单独讨论公比 (闭式的分母是 );
- 少一个未知量,方程降一次,两根变一根的情形很常见。
什么时候不能用
- 两个条件不同形(常数不同、系数不同):相减留下一个新常数,没省事;
- 相减后信息不够(例如原来是两个独立方程,相减只给出其中一个的组合)—— 这时相减只是替换掉其中一式,另一式仍要留着用。相减不能把两个条件用成一个: 差式加上原来任意一式,才与原来的两式等价。
自检
解出结果后,把它代回原来的两个条件(不是代回差式)逐条验。 只验差式是查不出错的——差式比原条件弱。
出现在以下题目中
共 2 道题考到本条。